培字[2020]12号
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17〕77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与施工的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提高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按照政策的要求,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为帮助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装配式建筑设计和关键技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住建系统、建设、工程相关负责人,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院、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房地产开发、施工安装、预制构件生产、科研院所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咨询技术人员;从事装配式建筑施工、构件生产企业及深化设计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相关人员。
二、报名条件
①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②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筑行业工作满一年。
③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
④取得中专及同等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五年。
三、学习科目
《装配式建筑设计基础知识》、《装配式建筑概论》
《装配式建筑装配》、《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
- 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 | 包含内容 | 培训费用 | 考试测评 | 费用 |
中级 装配式工程师 | 包含资料费、上报初审费、考试测评费、教材费、账号管理费等 | 4800元 | 2000元 | 6800元 |
高级 装配式工程师 | 包含资料费、上报初审费、考试测评费、教材费、账号管理费等 | 6800元 | 2000元 | 8800元 |
五、考试信息
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具体以通知为准。
六、发证机构
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并经中央编委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全国信息与通信技术人才专业技术证书。
七、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复印件
3、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八、培训的组织实施
1、项目主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
2、承办单位:北京国企英才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3、监督咨询电话:010-68001676 联系人:孙老师
4、报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大数据智能产业园
5、报名电话:400-800-7119
九、汇款账户
交款方式学员请将学费汇入指定帐户,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招生办公室备案。
收款单位:北京国企英才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帐 号: 0200 0045 0920 1171 35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装配式培训”字样)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